台灣人在越南申請工作證流程

1.臺灣人申請核發工作證需檢附之證件

1)工作申請書。

2)本人自傳(需貼照片)

3)公司聘雇外國人申請書。

4)台灣警察機關(市警局或縣警局)核發的良民證。領到良民證後應經公證及驗證。公證人辦理公證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。

(於越南境內停留6個月以上者須另附越南司法廳核發的良民證)

(於越南境內停留6個月以下者應檢附護照及入境簽證影印本及正本以便對照)

5)省級綜合醫院體檢證明書。

  在台灣體檢者需公證及驗證。公證人辦理公證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-

6)大學、碩士、博士畢業證書或相關技術證明書或由所在國核發之技術證照。

上述證件需經公證及驗證並翻成越文。

7)彩色3 x 4照片三張。

8)母公司指定推派至越南工作之推薦書或公司聘僱書。

2.申請工作證之規費:每張許可證400,000越南盾

3.畢業證書及良民證等文書公證及驗證須知

(1)需公證驗證之證件要準備數份、每一次經公證驗證後均由公證驗證單位留下一份- 法院所屬公證人公證→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→ 赴越後至駐越南台灣辦事處再驗證一次→ 再至印鑑證明處驗證 翻成越文。

(2)規定表格可於公司所在地勞工廳購買。

   所有證件應加寫與護照相同之英文名字。

(3)有了工作證、可持之申請居留證(越文稱暫居證) 可持此證於有效期限內出入境越南、不用再另申請入境簽證。

(4)居留證有效使用期限與工作證年限相同(最少是一年、最長是三年)、工作證年限則依照公司聘僱書內聘僱期限而定。

(5)有工作證就要在越南申報繳納所得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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