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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人在越南申請工作證流程 1.臺灣人申請核發工作證需檢附之證件 1)工作申請書。 2)本人自傳(需貼照片)。 3)公司聘雇外國人申請書。 4)台灣警察機關(市警局或縣警局)核發的良民證。領到良民證後應經公證及驗證。公證人辦理公證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。 (於越南境內停留6個月以上者須另附越南司法廳核發的良民證) (於越南境內停留6個月以下者應檢附護照及入境簽證影印本及正本以便對照) 5)省級綜合醫院體檢證明書。 在台灣體檢者需公證及驗證。公證人辦理公證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- 6)大學、碩士、博士畢業證書或相關技術證明書或由所在國核發之技術證照。 上述證件需經公證及驗證並翻成越文。 7)彩色3 x 4照片三張。 8)母公司指定推派至越南工作之推薦書或公司聘僱書。 2.申請工作證之規費:每張許可證400,000越南盾 3.畢業證書及良民證等文書公證及驗證須知 (1)需公證驗證之證件要準備數份、每一次經公證驗證後均由公證驗證單位留下一份- 法院所屬公證人公證→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→ 赴越後至駐越南台灣辦事處再驗證一次→ 再至印鑑證明處驗證 → 翻成越文。 (2)規定表格可於公司所在地勞工廳購買。 所有證件應加寫與護照相同之英文名字。 (3)有了工作證、可持之申請居留證(越文稱暫居證) 可持此證於有效期限內出入境越南、不用再另申請入境簽證。 (4)居留證有效使用期限與工作證年限相同(最少是一年、最長是三年)、工作證年限則依照公司聘僱書內聘僱期限而定。 (5)有工作證就要在越南申報繳納所得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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